首页
> 教育工会 > 工会职责
基层教育工会主席的职责

发布日期:2009-09-21访问次数: 字号:[ ]


(1)对内主持日常工作,对外为社团法人代表;
(2)认真贯彻执行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指示,努力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3)认真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和做好工作总结,负责委员会建设,经常指导并检查各委员及下属组织的工作情况;
(4)定期召开工会干部例会,学习、研究、总结、布置工作。做好工作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5)努力维护会员、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
(6)发动会员参政、议政,促使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
(7)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工作及定期筹备、召开教代会,认真向大会汇报提案落实情况和决议执行情况,虚心听取代表意见,努力改进工会工作;
(8)切实加强会的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会员加强业务进修,不断提高会员的政治觉悟、业务素质和师德水平。
  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