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教人〔2009〕9号
关于解除朱秀琴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
艺术幼教中心:
你校《关于撤销朱秀琴老师行政警告处分的申请》收悉。
朱秀琴在2008年8月因与他人赌博被查获,于2008年11月受行政警告处分,其行为违反了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损害了教师和学校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朱秀琴在受处分期间,能认识错误,吸取教训,认真改正。根据朱秀琴的表现和你单位的意见,经我局研究,决定解除对朱秀琴的行政警告处分。
太仓市教育局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解除 惩戒 决定
抄送:太仓市人事局
太仓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7月20日印发
校对:彭晓辉 打印:徐 敏(共印: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