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教人〔2009〕12号
关于解除浦玉良行政警告处分的决定
浮桥镇金浪中学:
你校《关于撤销浦玉良行政警告处分的申请》收悉。
浦玉良在2008年9月因与他人赌博被查获,于2008年11月受行政警告处分,其行为违反了公民道德规范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损害了教师和学校的形象,造成了不良影响。
浦玉良在受处分期间,能认识错误,吸取教训,认真改正。根据浦玉良的表现和你单位的意见,经我局研究,决定解除对浦玉良的行政警告处分。
太仓市教育局
二○○九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解除 惩戒 决定
抄送:太仓市人事局 浮桥镇人民政府
太仓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7月20日印发
校对:彭晓辉 打印:徐 敏(共印:9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