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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健同志在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摘要)
发布日期:2010-02-03浏览次数:字号:[ ]作者:
 

2010121日)

一、充分肯定前一阶段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取得的成绩

去年612日全省推进会召开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省教育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精神,坚持省级统筹、政府推动,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的原则,围绕贯彻落实五严规定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强力有序推进,深入开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得到了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也得到了广大中小学师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坚决拥护和高度认可。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有序推进规范办学行为工作

一是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长罗志军在去年5月亲自主持召开全省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座谈会,对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出明确要求后,8月初又专程到省教育厅视察调研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再次提出江苏要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要求。……这些都充分说明,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已经上升为省委省政府全局工作的重要方面、进入到党委政府推动的新阶段,已经成为全省教育改革发展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

二是精心部署专项行动。省教育厅成立了由厅长任组长、分管厅长任副组长,基础教育处、督导室、政策法规处、监察室、教育考试院、教育评估院等14个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7次专题办公会议,精心组织部署规范办学行为专项行动,研究解决专项行动的重大问题,制订出台重要政策措施,分阶段提出具体要求,有力有序推进规范办学行为工作。

三是构建整体推进格局。坚持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全省教育的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在制订全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时,突出了规范办学行为的内容和要求。

(二)强化督导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行为

一是整合督导力量,积极构建督查网络。设立省、市、县三级督学责任区,开展跨责任区经常性异地督查行动。省重点督查各级教育部门和普通高中,市重点督查市直学校和县域的中学(兼查县域的小学),县级督查辖区内所有中小学。省教育厅成立了由督导室、基教处、政法处、教育电视台、教育报刊社等部门(单位)参加的分片随机督查组,各市均相应成立了督查小组,省、市共设25部举报电话,基本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督查网络。南通市设立直查快处工作组,直接检查处理所有举报情况,每月组织随机督查至少3次,每次至少查20所学校,同时要求各县做到辖区内每月校校行

二是明确督查重点,广泛开展飞行检查。分别围绕不得宣传高(中)考情况严禁违规招生节假日不得违规补课学校作息时间表和课表上墙上网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等开展重点督查。检查组联合江苏教育电视台、江苏教育报刊社等新闻媒体单位,采取暗访抽查、来函来电随查等飞行检查形式,做到不打招呼、不搞形式、不留情面。截至目前,省开展80多次随机督查,涉及学校达300所,并在暑假始末、国庆期间日日行,做到县级全覆盖。无锡市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在全省较早强力推进减负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同志节假日亲自带队,坚持当天将检查情况向各县(市、区)教育局通报,严肃处理个别违规事件,取得明显成效。徐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纳入常态管理,严格每月督查通报制度,对严重违规学校坚决撤消市级荣誉称号,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

三是严肃行政问责,坚决制止违规行为。省教育厅制订了《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意见(试行)》,加大行政问责力度。6个月来,省教育厅共发出17次通报批评,涉及教育局、教研室、学校、校外活动场所等36个单位,取消1所学校三星级高中资格,撤消1所学校江苏省和谐校园称号,对13个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在评优评先中一票否决20多例。高邮市政府高度重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对江苏省高邮中学违规办学情况处置果断有力,对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调离学校,充分体现了地方党委政府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极大支持。

(三)强化政策指导,深入推进规范办学行为工作

一是出台配套文件,细化政策要求。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关于中小学生在校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考试问题的通知》,进一步厘清了政策界限,细化了政策要求,突出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是完善保障措施,形成正确导向。修订出台《江苏省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教学要求》,适当精简教学内容,调整教学要求,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加强考试信息管理,由招生考试机构将高考成绩直接通知到考生;对全省高考成绩前100名的考生不显示具体位次,有效避免媒体过度炒作高考状元。修订各项评优表彰办法,增加办学行为权重,对违规的地区和学校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强化政策导向作用。学校作息时间表、课表全部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汇总公示,便于社会监督和随机检查。

三是深化课程改革,探索长效机制。召开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取得的成效和基本经验,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印发了《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见》。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做法和成效得到了教育部领导的充分肯定。出台《江苏省普通高中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督导评价标准》,在3大项24小项的评价标准中,将7项涉及到规范办学行为的内容列为一票否决项,真正建立素质教育评价机制。常州市作为全省举报次数最少的地区,在不折不扣执行五严规定的基础上,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减负增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开展教育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努力做到减负不减质、减负促增效,收到很好效果。

(四)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围

一是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省编印6期专题简报,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江苏教育报》连续刊出26期系列报道。江苏教育电视台共报道200多条规范办学行为新闻。

二是大力选树正面典型。评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县(市、区),表彰488所江苏省中小学和谐校园,评选100所实施素质教育先进中学和100所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小学,引导各地各校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育人观。苏州中学研制了学生学业实力分析与控制系统,设计了《学生学业水平自我评价手册》,学校管理创造性地采取二级分解模式,即校领导干部分解到班和班主任老师一起研究协调班级工作,薄弱学生分解到具体老师、按照每个学生不同的学科发展情况分解到相应任课老师,得到师生和家长的普遍欢迎。

三是指导开展家庭教育。省教育厅印发了《致全省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呼吁广大家长关心和支持学校执行五严规定,共同推进素质教育,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半年来,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一是宣传高考情况明显好转。颁布五严规定后,除少数学校、少数媒体仍在宣传高考情况外,绝大多数学校都能做到不宣传高考成绩、不宣传升学率、不炒作高考状元。二是违规招生问题得到制止。全省绝大部分高中都能认真执行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跨市招生的规定。三是节假日补课现象基本遏制。大部分学校都对学生作息时间和课程表进行了调整,较好地执行了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的规定,节假日违规集体补课的现象基本杜绝。四是学生课业负担总体减轻。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明显减少,课外自主学习时间大大增加,中小学补课多、作业多、考试多、学生睡眠少的情况逐渐好转。家长普遍认为,孩子们的笑声多了,表情开朗了,也越来越阳光、活泼、健康了。五是素质教育氛围初步形成。各地各校围绕减负增效纷纷出台相关意见,总结特色做法,积极开展教师培训,强化校本教研,研究学校科学发展思路、策略和举措。家长也逐渐转变观念,全社会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认同程度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今年初,为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继续深入推进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省教育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监察厅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报告》。省政府领导十分重视,罗省长和曹省长都作出了重要批示。罗省长批示指出:此事有明显进展,应予肯定,要坚持不懈抓下去,使我省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曹省长批示指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要求,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破解我省当前基础教育难点热点问题的重要途径。前一阶段的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构建长效管理机制,努力使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各地要按照罗省长批示要求,狠抓落实,形成机制,构建江苏特色和水平的规范办学与素质教育模式。在前不久召开的全省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座谈会上,曹省长明确指出,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存在两个突出问题:一是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造成了择校热,长期得不到很好的化解;第二个就是应试教育还比较明显,素质教育还需要得到有效推进,规范办学行为必须常态化,必须探索长效机制,并以此强化素质教育。

三、深入推进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大领导力度,确保五严规定落实到位。省委、省政府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态度坚决、大力支持。省教育厅旗帜鲜明、毫不含糊,将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好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不仅要点上开花,还要面上结果,不仅要抓出成效,还要抓出长效。

(二)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减负持续常态。省与各市、大部分市与各县(市、区)都签订了责任书,各地要切实履行承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要求,强化督查责任,齐心协力做好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全面兑现对社会、对家长、对学生作出的承诺。要进一步明确31/3:即省每学期督查不少于1/3的普通高中,市每学期督查不少于1/3的市直学校和县域中学,县(市、区)每学期督查不少于1/3的县域中小学。要进一步明确督查重点:重点查处地方政府向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向学校施加升学压力,学校课程计划执行不到位,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过长,节假日违规补课,违规组织统考统测等行为,特别加强对上网上墙的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执行情况的随机检查。要进一步明确报送要求:各地必须在督查结束后一周内将督查报告提交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教育督导团,每月统计公布督查次数、接受督查学校数量、督查情况等有关内容。省里将加强这方面工作的督促检查,努力形成全省上下齐抓共管、齐督共查的良好局面。要注意纠正仅督查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倾向,以普通高中为突破口,加强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特别是普通高中的督查,克服不补课就吃亏的心理,推动形成不督查就落后的局面。要不打招呼、不搞形式、不留情面,加强对来电来信反映的违规补课和考试情况作随机督查,加强对节假日、学期末等重点时段作暗访抽查,以督查巩固成效,以督查形成规范,以督查促进自觉。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市、县两级政府的沟通,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领导对减负工作的支持,形成抓减负就是抓质量的共识。

(三)加大问责力度,确保违规事件处理及时。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的处理意见(试行)》,对违规学校要撤销已有荣誉称号或行政确认,年度考核中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情节严重的列为重点督查对象,并建议有关主管部门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直至撤销职务。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突出发挥教育现代化验收、素质教育先进县(市、区)评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评选、星级高中评估复审的导向作用。对违规办学行为督查不力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厅将约谈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将削减该地区在省级各项评优评先中的名额,在各类评估中从严审查。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省教育厅将会同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追究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及地方政府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各地要根据省里的意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进一步细化条目,研究制订本地区违规办学行为处理办法。要敢于动真碰硬,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违规事件,特别是对个别违规的龙头学校要坚决依规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督导机构。要加强与组织部门、监察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协作机制,采用综合性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形成谁违规谁担责的高压态势。

(四)加大指导力度,确保素质教育导向鲜明突出。2010年,省里将突出对六项工作的指导。一是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指导。我们正提请省政府召开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现场推进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成果,重点交流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各地要加强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树立先进典型,总结减负增效经验,推广成功做法。二是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省里将召开全省教学工作会议,回顾总结十年来课程教学改革的经验,表彰、推广一批教学成果,部署下一阶段教学工作,进一步深化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地要指导学校努力运用现代教育思想、科学的教育方法、先进的教育手段,加强校本教研与教学管理,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切实改变加班加点、题海战术的不科学做法。三是加强对学生课外活动和校外教育的指导。研究制定加强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鼓励各地各校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评选表彰优秀活动案例,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召开校外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座谈会,加强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丰富活动资源和形式,提高校外场所的使用效益。各地要充分发挥校内外场所的作用,指导学校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四是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工作的指导。五是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指导。省启动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统一城乡办学标准、师资编制标准、装备配置标准,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研究设立江苏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探索义务教育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各地要加快推动县域内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的投入力度,坚决消除城区学校重点班,努力遏制择校现象,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六是加强对学校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各地要研究建立基础教育新型评价体系,包括对学校、教师、学生的评价,修订完善各项考核评价细则,改变过去重智育轻德育、体育重分数轻管理的评价方式,建立健全促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评价机制。

(五)加大培训力度,确保领导干部认识到位。省教育厅将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联合组织开展对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局长、普通高中校长的轮训工作,在2年内分期分批完成,每期24周。

(六)加大宣传力度,确保社会各界理解支持。省教育厅将继续会同省委宣传部规范媒体的新闻采访和报道行为,在全省推动形成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在《新华日报》等省内主要媒体上设立专栏,定期或不定期地宣传各地规范办学行为好的做法、实施素质教育的典型经验,发表对全省及各地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评论,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增加专题简报印发频次,江苏教育电视台、教育报刊社继续大力做好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系列报道。各地要主动与当地媒体沟通,强化宣传工作,努力使政府、学校、社会共同理解、共同支持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规范办学行为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大力宣传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大力宣传积极主动转变教育理念、深化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效率、实施素质教育的优秀教师代表。要重视选树和宣传先进典型,特别要加强对近期即将评选表彰的200所江苏省实施素质教育先进中小学的宣传报道,让各校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要加强对家长的宣传指导,充分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平台,宣传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指导家长科学教育子女、合理安排子女时间,充分发挥家校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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